在我國,一般情況下,想要申請專利,就需要公開專利技術。那么這是為什么呢?為什么技術保護和技術保密不能同時擁有?
我們需要清楚,專利權其起源來自于對技術的壟斷,而壟斷是不利于社會發展的。但對于專利,我們又必須保護起來,否則很打擊人們的創新積極性,這也是不利社會發展的。
從這里就可以看出了問題,一味地保護專利,會導致壟斷,對專利不采取任何的保護措施,又會打擊人們的創新積極性。無論是哪一種,都不利于社會的發展。
在這種情況下,“以公開換保護”就顯得尤為合理,既能激發人們的創造積極性,技術進步,也能夠推動整個社會向前發展。專利技術公開后,會有很多人看到,特別是本行業內的,進而尋求合作,給專利權人帶來利益。專利權人在專利有效期內的排他權也使他人不敢貿然使用該的技術,這種權利幫助專利權人獲得更多市場份額,進而獲利豐厚。
專利權期滿以后,該技術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不經許可無償使用,這也有助于促使的技術被廣泛應用。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可以達到一種微妙的平衡。【本文標簽】 申請專利 東創知識產權
【責任編輯】東創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