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商標要求優先權”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對其商標注冊在申請日期上享有的優先權。那你知道申請商標要求優先權有什么好處嗎?和
東創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我國《商標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巴黎公約》第四條第A部分第(1)項規定:任何人或其權利繼承人,已經在本聯盟某一國家正式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在6個月內,在其他國家就同一商標在相同商品上提出的申請享有優先權。這里的“任何人或其權利繼承人”系指巴黎公約成員國國民或成員國某一國領土內有住所或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所的非本聯盟國家的國民(即享受國民待遇的非聯盟國家國民)。
申請商標注冊優先權的目的主要是保護首次申請人: (1)使其在向其他成員國提出同樣的注冊申請時,不致由于兩次申請日期的差異而被第三者鉆空子搶先申請注冊;
(2)若遇商標異議時,可以依據優先權捍衛商標權利(前提是優先權日期要早于對方商標申請日)。
以上就是申請商標要求優先權的好處啦,還想了解更多的商標知識,可以咨詢東創網哦~
東創網是在國家創新創業政策、知識產權強國、科技興國背景下,由全國專利信息人才、廣西知識產權人才、廣西科技汪治興先生創辦的廣西知識產權及科創服務平臺。平臺利用現代信息、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升級優化傳統的知識產權和科創服務,致力于為客戶提供知識產權+項目+資質榮譽的策劃、培育、申報、維護等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管理的新型科技創新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