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拓寬融資渠道,健全小微企業融資體系
(三十三)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的帶動作用,設立小微企業創業孵化基金、信貸風險緩釋基金、汽車產業子基金等基金,加大對小微企業創新發展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三十四)建立本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金的持續補充機制,所需資金來源于市級財政年度預算、小微企業的財政性扶持資金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資金。2016年底,市財政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注入資本金1.8億元, 2017年底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累計注入資本金達到3.6億元,2018年底達到4.5億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金融辦、市擔保公司)
(三十五)建立“4321”風險分擔補償機制,歸集各類資金,由市財政按照不超過5%的代償額部分設立風險補償資金池,用于市本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和增信。市財政每年安排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其他金融產品風險補償與增信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專項用于“4321”風險分擔機制中市政府風險承擔部分、兌現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風險補償與增信等。(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三十六)加大融資補貼力度。實施柳州市小微企業貸款利息補貼,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給予貸款貼息金額不超過5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柳州銀監分局)
(三十七)設立中小工業企業應急周轉資金。對柳州市中小工業企業,且滿足相關條件后,享受不超過2000萬元,使用期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的應急周轉金。(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金融辦)
(三十八)深入實施中小企業“惠企貸”工程。在柳州市原有中小企業“惠企貸”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財政風險保證金和市中小企業擔保公司配套資金的額度,同時將可申請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的目標覆蓋范圍擴大到全市的創業創新小微企業,以政府資金和擔保公司來撬動銀行機構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對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的融資扶助。中小微企業滿足相關條件后,單戶貸款企業授信額度為3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金融辦)
(三十九)設立助保貸風險補償金。由政府出資設立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金與銀行合作,合作銀行按資金的8-10倍進行放大,對納入柳州市重點中小微企業池的企業(或柳州市中小微企業信息庫內企業)滿足相關條件后,開展助保貸融資新模式,單戶貸款額度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四十)完善小微企業信用體系。通過政府統籌、行業引導、企業自愿參與,不斷完善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升級中小企業信息網絡、建立信息服務中心等,積極推動我市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安排專項資金,委托機構開展中小微企業信用評級工作,對獲得信用級別高的企業,直接向金融機構推薦給予信用貸款支持。探索建立多部門、跨領域的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機制與信用獎懲聯動機制,加大對守信中小微企業的政策扶持和融資培育。依托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推動保理等新型融資業務發展。(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柳州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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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鼓勵企業通過上市等方式籌集資本,對在主板市場上市的企業,市財政分階段給予430萬元獎勵;對在新三板市場成功掛牌的企業,市財政分階段給予60萬元獎勵;對在區域股權市場掛牌且完成股改的企業,市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四十二)對新設立的縣域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達到2000萬元且一次性到位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達到2億元,且當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0%增長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小額貸款公司經自治區金融辦批準創新融資方式開展“資產證券化”等并實現融資的,按融資額的2%給予補助,不超過100萬元。鼓勵小額貸款公司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對小額貸款公司當年累計發放小微企業貸款按0.5%的比例給予風險補償,單家公司風險補償資金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四十三)支持公司制小微企業開展股權質押融資,對申請股權出質登記的,只要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當場受理。(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四十四)支持小微企業通過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鼓勵小微企業開展自主商標專用權價值評估、商標質押融資工作。對在柳州市行政區劃范圍內注冊的中小微企業,用自有商標進行質押融資,用于改善企業自身經營狀況的,對發生的利息、評估費用、擔保費用上給予30%的資金補助;對在柳州市行政區劃內的金融機構向在本區劃范圍內注冊的小微企業發放商標質押貸款,如出現不良貸款,給予單筆不良貸款本金30%的補償。(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
(四十五)支持小微企業以動產抵押融資。為小微企業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提供“一站式”服務。允許小微企業以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為抵押物辦理動產抵押登記,拓寬抵押物來源,豐富融資形式。(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擔保公司等)
(四十六)建立小微企業票據貼現中心,支持小微企業票據融資,降低小微企業票據融資成本。選取1—2家銀行,成立小微企業票據貼現中心支行,針對小微企業提出的票面金額100萬元(含)以下的票據貼現申請,要見票即貼,且享有利率公平(即貼現利率只能有期限差異、無企業差異),政府每年根據小微企業票據貼現中心的業務量給予一定的補貼,補助銀行經營成本。(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四十七)構建支小貸融資合作模式。該模式由政府、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和貸款企業共同組成。人民銀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向金融機構發放支小再貸款,金融機構使用支小再貸款資金發放小微企業貸款,并按要求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政府將補助放款金融機構部分利息成本,提高金融機構發放小微企業貸款積極性,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發揮信貸政策的引導效應,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責任單位:市工信委、財政局、人民銀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五、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
(四十八)鼓勵并支持小微企業參加創新創業大賽,對在柳州市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獎勵的優秀項目,在其獲獎項目落地發展時,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的項目立項補助,每個項目(企業)只享受一次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
(四十九)鼓勵科技工作者創業創新。對事業單位科技人員科研成果實現就地轉化的,按自治區《關于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暫行規定》予以政策支持;為小微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技術服務并有效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的中介服務機構,按其實際促成技術交易額的10%給予補助,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十)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國家和自治區創新型(試點)企業認定,對新認定為廣西和國家創新型試點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和100萬元資金補助;對新認定為廣西和國家創新型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80萬元和300萬元資金補助。鼓勵企業申報國家、自治區級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對新認定的國家、自治區級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和5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五十一)鼓勵支持小微企業引進國際專利技術并消化、吸收再創新。對實現國際專利技術引進,并完成中試的項目,給予實際實現技術交易額40%的補助,不超過200萬元。鼓勵小微企業主動購買引進適用科技成果并進行技術合同登記,對技術交易服務機構給予技術合同買方登記額的千分之一經費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十二)鼓勵小微企業參評高新技術企業,對小微企業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十三)資助引進海外研發團隊項目,對自治區政府認定的自治區引進海外研發團隊項目進行1:1的配套資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十四)鼓勵小微企業與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合作共建研發平臺。對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在柳州設立獨立法人資格分支機構或聯合研發中心,并每年與3家以上柳州的企業開展項目合作,且每家合作金額不低于200萬元的,給予連續三年、每年不低于1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五十五)鼓勵各區、縣積極爭創自治區級創新型縣(區),重點培育以高新技術、科技服務、產城融合為特色“創新小鎮”建設工作,被認定為自治區級創新型縣(區)和“創新小鎮”的,按自治區獎勵標準給予1:1配套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
(五十六)鼓勵小微企業申請專利,對申請發明專利給予補助2500元,申請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補助1000元;對發明專利授權給予補助4000元、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授權給予獎勵1000元;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即PCT)的國際申請費用給予補助5000元,對通過PCT途徑獲外國授權的發明專利給予獎勵10000元;對獲得授權并已應用實施產生經濟效益的發明專利的企業,每項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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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東創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