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商標法劃分了商標的基本類型,包括了集體商標、服務商標、商品商標和證明商標。今天
東創網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集體商標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什么是集體商標?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專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二、誰可以申請集體商標? 《商標法》第三條、《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國內申請集體商標的商標注冊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范圍為:工商業團體、協會或者其他集體組織。
三、申請集體商標應具體的條件 1、必須是經依法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該企業或事業單位應為某一組織,可以是工業的或商業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或其他集體組織,而不是某個單一企業或個體經營者;
2、必須有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即申請人依法登記并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文書,可以是企業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的依法登記注冊的批準文件;
3、必須制定所申請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
四、申請集體商標途徑
(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以上就是集體商標的一些內容了,看完了之后是不是對集體商標有了一定的了解呢?還行了解更多的商標知識,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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